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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遵守黑龙江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并接受学生会的领导。承认黑龙江科技学院学生会是在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并接受系学生会领导小组和团总支的指导。
第二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使其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引导全系同学热爱自己所学专业、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们服务。
(四)经常了解、反映同学们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起到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师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联系的作用,起到联系教师和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在维护国家、人民、学院、系和集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六)建立与发展同兄弟系部的友谊与合作。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本会承认《黑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本系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凡赞成本会章程的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三)对本会各级学会干部的不良现象有举报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选举和产生学生委员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推迟或提前,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全系学生委员会。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选的代表,在该次学生代表大会期间,有权监督工作情况并直接同大会主席团联系。
(二)积极反映同学的呼声,有对学代会精神和决议进行宣传、解释并执行的义务。
第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由当选委员会的全体成员组成。学生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和若干副主席。
(二)审查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议。
(三)检查指导各系分会及班委会工作情况。
(四)筹备和召开下届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是:
(一)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一个秘书部,聘请辅导员老师为秘书长。
(二)下设十一个部,即:宣传部、学习部、女生部、生活部、文艺部、伙食部、体育部、治保部、外联部、网络部、秘书部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的职权
(一)负责系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学生会常委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二)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经常同团总支保持联系,自觉接受总支的指导帮助。
(三)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四)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
(五)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六)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七)主席不在时,副主席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五条 各部部长由全系学生委员会推荐产生,负责各部的日常工作,接受学生会主席的领导,并对主席负责。副部长接受本部部长领导,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组织本部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举行组织生活会(常委会、定期例会、不定期会议),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成员,将根据组织原则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学生会定期总结学生会工作,并进行书面总结。每年12·9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对一年来表现突出者进行奖励。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土木工程学生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主要成员名单
主席:董长俊
副主席:贾雪飞、康 增
学习部部长:王佳庆
学习部秘书:曹 娟、王秀美
体育部部长:尹成凯
体育部秘书:浦晓雪、张思佳
活动策划部部长:朱大鹏
活动策划秘书:姜忆莹
宣传部部长:孙黎明
宣传部秘书:李惠惠、潘笑淳、甄 曦
生活部部长:杨波涌
生活部副部长:刘 聪
生活部秘书:宋佳琪、赵维琪
秘书部部长:田 歌
秘书部干事:宋述珊
外联部部长:周树洋
外联部副部长:金 鑫
外联部秘书:孟思媛
治保部部长:李志军
治保部副部长:刘 健
治保部秘书:郑佳楠、贾子贞
女生部部长:杨 娜
女生部秘 书:蒿泉宇
网络部部长:魏春海
网络部秘书:张 媛
伙食部部长:李运彬
伙食部秘书:赵建华、孙清瑶
宣传部部长:孙黎明
宣传部秘书:李惠惠、潘笑淳、甄 曦
文艺部部长:蔡冰宁
文艺部副部长:李 颖
文艺部秘书:孙天琳
心理部部长:姚鹏飞
心理部秘书:艾丽文
纪检部部长:张振刚
纪检部副部长:张姬婷
纪检部秘书:朱晓明、杨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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